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被捅刺身亡,凶手一审被判死缓,受害人母亲情绪激动:将申请抗诉
12月20日,成都“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被杀害案”一审宣判,岁女身亡审被诉行凶者梁某滢被判处死刑,家门激动将申缓期两年执行。口被记者在现场获悉,捅刺被害女子母亲不认可该判决,凶手表示将申请抗诉。判死
据新华社报道,缓受害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某滢在成都市郫都区某小区居住期间,母亲经常无故与家人吵闹、情绪请抗摔打物品、成都对同小区其他住户进行敲门滋扰,岁女身亡审被诉住户曾因此与其发生争执而报警,家门激动将申民警处置后要求梁某滢家人对其严格管理。口被2024年6月9日,捅刺梁某滢再次在上述小区对其他住户进行敲门滋扰,在敲击被害人王某雅家房门时,王某雅通过“猫眼”看到梁某滢在其家门口吐痰,遂通过其母联系小区保安到场处理。
小区保安到场劝离时,王某雅打开房门质问梁某滢,二人随即发生争吵,进而在进门处抓扯、打斗。其间,梁某滢使用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刺、切划王某雅左胸部、头面部等处,王某雅拿起门厅鞋柜上一中空摆件击打梁某滢头面部,保安上前制止无果。打斗中,王某雅受伤倒地,保安拨打电话报警,王某雅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王某雅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击左胸部导致左肺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梁某滢右侧鼻骨及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2024年6月9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滢无故在被害人王某雅家外敲门滋扰,侵害了王某雅住宅安宁权。后梁某滢与王某雅发生冲突,持刀捅刺王某雅并致其死亡,梁某滢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梁某滢不具有自首情节,其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经鉴定,梁某滢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12月20日下午,法院宣判后,被害人的母亲王女士走出法庭,情绪非常激动。她表示,不认可该判决,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来源:极目新闻相关文章:
- 初二状物作文:车前草 2
- 勇闯传奇:揭秘顶级装备所在的高难度地图
- 三万现金扔垃圾桶厂家从这个聚宝盆看出人的心态
- ปิดคดีภาษีหุ้นชินคอร์ป จาก “อภินิหารของกฎหมาย” ถึง “ขาดคุณธรรมทางภาษี”
- เบื้องหลังความไม่ลงรอยระหว่างทรัมป์กับพระสันตะปาปาลีโอที่ 14 คืออะไร ?
- Kết quả bóng đá Heidenheim vs Bayern Munich
- 视听共振,心灵同频!《鸿蒙星光盛典》照亮“在一起”的心路
- 智能化、新模式——浙江联运完美亮相西部第二届(成都)环卫博览会
- TP.HCM: Xác minh clip xua đuổi du khách ở chợ Bến Thành
- 特种兵:每周一个签到大礼包
